育婴师职业2003年被列入国家职业大典。近年来,随着育婴师职业在社会上影响力的逐步提高,婴儿早期培养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长的重视,育婴师市场需求量明显加大,依据《国家劳动就业法》的指导方针。为解决就业难问题,国家关工委教育发展中心婴幼工作部、中华育婴协会、黑龙江省创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、哈尔滨宽度职业培训学校,共同在黑龙江省进行全国范围内5000名育婴师就业岗前培训, 培训合格人员,全部安置就业。
【培训对象】
1、在幼儿园、亲子园、托儿所、各地妇联、计生委、妇幼保健院、育婴家政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、护理和教育的人员。
2、学前、幼教、护理、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。
3、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、护理和教育知识、技能的(准)父母、(准)祖父母等人员。
4、从事或准备从事与育婴行业相关的人士。
【培训内容】
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《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》、《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国家关工委婴幼专业技能培训教材等统一组织培训。
内容主要包括:
1、国内外早期教育理念和发展趋势
2、育婴师职业前景和职业化素质培养
3、婴儿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特点
4、养育婴儿饮食、饮水、睡眠、二便、三浴、卫生等生活照料方面的知识与技能
5、婴儿生长监测、预防接种、常见病护理、预防铅中毒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处理等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的内容
6、婴儿大动作、精细动作、语言能力、认知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、社会交往、情绪行为能力、婴儿发展评价、个别化教学等教育方面的内容。
【证书核发】
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劳动部“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”(中、高级)和关工委婴幼工作部培训中心“专业技能培训毕业证书”
【就业安置】
对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关工委婴幼工作部培训中心“专业技能培训毕业证书”,并符合就业条件的学员,根据个人意愿,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三次就业选择机会。